cbam碳关税对申报企业2026年正式实施新的细则不断完善
cbam碳关税对申报企业2026年正式实施新的细则不断完善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是欧盟出台的一项环境政策工具,旨在应对“碳泄漏(carbonleakage)”的风险,并促使非欧盟国家的生产企业使用更有效的技术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CBAM目前适用于以下行业:水泥、钢铁、铝、肥料、氢和电力。这些行业是欧盟根据特定标准,特别是考虑到这些行业的高碳泄漏风险以及高排放强度而选择。CBAM一旦完全实施,这些行业最终将占EUETS所涵盖的行业排放的50%以上。未来,CBAM可能会扩展到EUETS的其他行业。
CBAM将分阶段施行,具体如下:
(一)过渡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CBAM过渡阶段,作为欧盟进口商或间接海关代表的报告申报者(reportingdeclarant)(“报告申报者”)承担信息报告义务,其应在每一季度末向欧盟报告CBAM商品的隐含碳排放,但无需购买和清缴CBAM证书,即无需为隐含碳排放支付费用。在过渡阶段,中国出口企业可能收到欧盟进口商的要求,要求其提供相关商品的隐含碳排放信息。
(二)正式实施阶段(2026年1月1日起)
自2026年1月1日起,CBAM进入正式实施阶段:(1)进口CBAM商品的欧盟进口商应向所在国家的主管部门注册成为CBAM授权申报商,并购买CBAM证书;(2)欧盟进口商应每年定期申报其进口的CBAM商品的隐含碳排放,并清缴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3)如果欧盟进口商能够证明CBAM商品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在第三国支付碳价,则相应金额可予以抵扣。
自2025年初,欧盟对CBAM引入几项更新,并且已发布CBAM修订提案来简化和加强CBAM,预计在过渡阶段结束前,CBAM会继续不时更新CBAM政策,并出台新的实施细则。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在不断完善,预计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会在不远的将来发生变化。我们建议大型出口企业及时关注CBAM的更新,特别是关于碳关税的抵扣,以便在CBAM正式实施后协助欧盟进口商申请CBAM证书的扣减,从而提高国际贸易中自身出口产品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