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适用范围产品法规申报事项要求

CBAM碳关税对适用范围产品法规申报事项要求

2025-09-18 72次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是全球首个跨境碳关税机制,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CBAM的核心目标是平衡受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约束的国内生产商与不受该要求约束的国际生产商之间的竞争环境。具体而言,CBAM将对进入欧盟的铁、钢、水泥、化肥和铝产品中的嵌入排放量征收碳价。

    需注意的是,CBAM法规管控范围未来将到扩展至欧盟碳市场所覆盖的行业,也就是说,当前未纳入的有机化学品、聚合物等也或将受到CBAM管控。法规第30条规定在过渡期结束前欧委会应就CBAM纳入范围进行评估。

    欧盟碳关税法规(CBAM)实施时间及要点CBAM法规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分为过渡期和征收期: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提交CBAM报告,不计算碳排放费用;

    征收期(2026年1月1日起):提交CBAM申报,须计算碳排放费用。

    在CBAM正式实施后,欧盟进口商有义务就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购买并清缴CBAM证书(即支付碳关税),这将使得进口商品的成本增加,而该等成本很有可能被转嫁至出口企业,从而影响中国出口企业出口至欧盟的相关商品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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