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适用行业已确定实施的关键变化范围

cbam碳关税对适用行业已确定实施的关键变化范围

2025-10-09 17次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自2023年10月进入过渡期以来,经历了多次规则调整。目前的CBAM仍聚焦于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和氢六大高碳行业。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计划,2025年下半年将发布评估报告,审查将CBAM覆盖范围扩展至化工、聚合物(塑料)等行业的可行性,并计划在2026年初形成法律提案。

    2025年7月1日,欧盟委员会就扩展CBAM范围征求意见,计划通过立法修订将该机制的适用范围扩展至下游产品。这意味着中国大量依赖钢铁、铝原料的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等下游产业,可能面临新的出口成本压力。

    已确定实施的关键变化包括:

    一是调整豁免门槛。如果某进口商在一个日历年内的进口净重量小于50吨,则可豁免于CBAM所有义务(电力和氢除外)。这将豁免约90%的欧盟进口商的报告义务。

    二是简化计算、报告与核查流程。CBAM申报人可以选择将其报告委托给第三方;对已有碳定价机制的第三国发布年度默认碳价用于CBAM证书计算;明确第三方核查仅适用于实际排放报告等。

    三是履约日期延后并提高证书购买规则灵活性。包括将CBAM报告提交和证书清缴日期从每年5月31日延至9月30日;CBAM证书起售时间推迟至2027年2月1日(合规义务和证书参考价格仍以2026年为基准)。

    四是对第三国的生产商/出口商的调整。修订案正式承认“第三国已缴碳价”可作为抵减项,并进一步细化相关抵扣规则;删除了“优先使用实际排放”的表述,将默认值与实际值放在了同等地位。这体现欧盟政策设计上从追求“环境完整性”向兼顾“可行性”与“经济型”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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