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 碳关税下对可持续铝材出口申报实操要点

CBAM 碳关税下对可持续铝材出口申报实操要点

2026-09-09 91次

  随着欧盟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进入实质履约阶段,铝作为重点管控品类,已经成为我国铝材企业对欧贸易的核心合规关口中国国际。原铝、铝型材、铝板带、铝制品等一系列76开头CN编码产品全部纳入监管,可持续铝材并不等同于自动豁免碳关税,依旧需要严格完成CBAM申报,只有真实、可核查的低碳排放数据,才能体现绿色铝材的竞争优势。很多企业误以为打上“可持续铝材”标签就可以简化申报流程,实际在欧盟规则中,标签不能替代排放核算与申报材料,一旦数据不合规,企业将被强制套用惩罚性默认排放值,直接推高出口成本

  根据欧盟最新发布的铝行业专项指南,铝材在CBAM最终阶段仅核算生产环节直接排放(Scope1),氧化铝、预焙阳极等上游原料的上游排放不再计入隐含排放,这是铝行业区别于其他品类的关键规则。

  申报采用实际值、默认值双轨模式:

  1.实际值申报(推荐可持续铝材企业选用):企业提供经过监测、可第三方核查的真实生产排放数据,能够充分体现低碳铝材的排放优势,排放越低,对应的CBAM证书购买数量越少,可实现绿色溢价;

  2.默认值申报:企业无法提供完整可核查排放数据时,强制使用欧盟公布的行业默认排放因子,该数值普遍高于国内先进低碳铝企实际排放水平,会带来显著额外碳成本。

  CBAM的落地,正在重塑铝材对欧出口的竞争格局。传统高排放铝材将承受高额碳关税,而真正实现低碳生产、能够完成合规CBAM申报的可持续铝材,不仅可以降低履约成本,还可以凭借可核查的低碳数据争取绿色溢价,在欧洲市场建立差异化竞争优势。

  对国内铝材企业而言,CBAM申报不是单纯的合规负担,而是把“可持续铝材”的绿色价值转化为国际贸易竞争力的抓手。尽早完成核算体系建设、打通上下游碳数据,才能够从容应对欧盟碳关税规则,稳固欧洲出口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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