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于涵盖产品排过度阶段排放范围
CBAM碳关税对于涵盖产品排过度阶段排放范围
碳边境调整机制被视为欧盟碳交易的延伸,欧盟境内实行碳排放交易体系(ETS),境外则采用碳边境调整措施(CBAM),其概念近似于碳关税。进口商欲将商品进口到欧盟时需申报其产品碳排放量,并根据碳排放量于每年5/31前提交CBAM申报单。
受管制的产业:
为钢铁、铝、水泥、化肥及进口电力,正式课征阶段会根据过渡期成果决定是否纳入更多产业,例如电子业。
根据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规,第一阶段涵盖出口到欧盟市场中的钢铁、铝、水泥、化肥等六类产品,未来进一步扩大产品类别乃至下游产品,以与欧盟碳交易机制覆盖范围相当。
CBAM过渡阶段(2023至2025年)要求这些领域的产品履行排放报告义务,但不征收费用。从2026年开始,欧盟将逐年减少生产企业的免费配额,直至2034年完全取消免费配额。与此同时,产品进口者需要根据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支付碳费用。
关于排放,过渡阶段重点关注两种类型的排放,(i)CBAM范围内的排放和(ii)不属于其范围的排放。
范围一,直接,包括在安装层面生产CBAM商品产生的直接排放。
范围二,间接,包括生产CBAM商品所消耗的间接电力。
范围三,间接和CBAM范围内的投入材料相关的间接排放,特别是复杂的货物,以及不属于CBAM范围内的原材料、运输的间接排放、分销、先前的浪费以及其他与CBAM商品的生产不直接相关的因素。此类排放不属于直接范围,但可能会在政策制定的未来阶段得到解决。
CBAM的实施将通过逐步的分阶段过程开始,以便企业和贸易伙伴进行调整。此后,将提供一个过渡阶段,从2023年10月到2025年12月,将涉及监测和报告进口货物的碳含量。在此阶段,将逐步取消免费分配并分阶段引入CBAM。欧盟还将在2025年进行审查,评估该政策的有效性并考虑潜在的范围扩展,包括间接排放和对最不发达国家(LDCs)的影响。最后,预计从2026年1月起进入过渡后阶段,其中包括逐步取消免费分配和逐步引入CB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