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钢铁可持续行业申报填写规范

CBAM碳关税对钢铁可持续行业申报填写规范

2024-05-16 221次

    CBAM即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是欧盟自2023年10月施行的一项政策,国内通称为“碳关税”,旨在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征收税费。其主要目标是防范“碳泄漏”,即防止企业将生产转移到气候政策较为宽松的国家,导致温室气体减排努力被抵消。

    CBAM通过为进口产品设立虚拟的碳定价机制,要求生产地碳定价低于欧盟碳价的产品,在进口到欧盟时购买CBAM证书,以弥补碳排放差距。该机制旨在消除进口商品与欧盟内部商品之间的碳排放差异,推动全球减排。

    依据CBAM第36条的规定,CBAM已于2023年5月17日生效,将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CBAM的实施分为过渡期和正式实施阶段。

    过渡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CBAM授权申报人(即欧盟成员国进口商)只需按季度提交CBAM报告,报告商品的隐含碳排放量,但是不必支付CBAM费用。

    正式实施阶段从2026年1月1日开始,CBAM授权申报人(即欧盟成员国进口商)需提交CBAM申报并清缴CBAM证书,开始支付CBAM费用。

    过渡期内,CBAM授权申报人在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在CBAM注册系统中提交当季度的CBAM报告。每季度结束后的两个月内CBAM授权申报人可以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告。首次报告阶段将于2024年1月31日结束。

    CBAM报告应包含以下信息:

    进口的每类纳入管理产品的总数量和原产国生产该商品的每个设施所生产的总数量;

    进口产品所含的直接排放总量,以及需核算间接排放量产品的间接排放总量;

    进口产品在原产国所支付的碳价,该碳价需考虑各种形式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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