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行业申报范围碳排放目标要求
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行业申报范围碳排放目标要求
CBAM,欧洲碳边境机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商口进口到欧盟时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以防止碳泄露的风险,从而减少全球碳排放。这里的碳泄露是指一个国家采用较严格的气候政策而减少碳排放量,导致另外一个国家的温室气体一排放量增加的情况。
1.行业范围首批纳入CBAM征收范围的产品种类在立法过程中经过数次修订,最终确定为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和氢。后续,CBAM有可能扩大碳关税的征收范围,但不会超过欧盟碳市场(EU-ETS)已覆盖的行业。
2.收费的排放类型及温室气体种类过
渡期内,进口商履行报告义务,需提交6大行业进口产品的直接排放量和间接排放量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产品数量、排放量及在原产国支付的碳价(如有);实施期内,进口商履行支付义务,化肥、水泥和电力三类行业同时对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收费,钢铁、铝和氢三个行业只对直接排放收费。
对于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CBAM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直接排放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冷/热能产生的排放,与加热/冷却的地点无关;间接排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电力所产生的排放,与电力消耗的地点无关。
针对六大行业,具体收费的温室气体种类也存在差异。
过渡期内,进口商需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提交其进口产品的排放量报告。对于过渡期的第一个季度(2023Q4),提交报告的最后期限是2024年1月31日。
报告修改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2个月内,进口商可以自主修改报告;仍需修改的,可向欧盟委员会单独提出申请,并在批准申请后的一个月内完成修正。此外,前两份CBAM报告(2023Q4、2024Q1)可在第三份CBAM报告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前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