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涵盖产品企业货物申请CBAM碳关税申报事项流程
出海涵盖产品企业货物申请CBAM碳关税申报事项流程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欧盟建立了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TS),通过对能源密集型部门和子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统一定价。这一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为应对气候变化而提出的减排工具,兼具经济效益和成本效益,同时也是全球最大、最成熟的跨国排放交易体系之一。
CBAM草案细则已明确,首批纳入的行业包括水泥、钢铁、电力、铝和化肥,同时设定了过渡期(2023-2025)。在过渡期内,这些行业的进口商无需支付额外费用,但需提供详细的进口产品信息,包括数量、进口国、直接碳排放量和间接排放等,以及在原产国支付的碳价格。过渡期结束后,进口商将需要为其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支付费用,未来欧盟也可能会扩大CBAM施行的行业范围。
问:CBAM碳排放报告有误,可以修正吗?
答:可以修正。每季结束后2个月内可以修正CBAM报告。而过渡期前两次的报告有缓冲空间,可在第三季报告截止日前修正。
问:如果我的货品出口到欧盟再进行加工,是否就不在管制范围?
答:货品出口到欧盟再进行加工,货品仍在管制范围。CBAM需申报的产品除了一般的进口产品,也需要申报从加工区进口的产品,包含以下两种:
①进口加工处理:指由非欧盟地区进口原料至欧盟加工区进行加工生产。即使加工后产品并非CBAM涵盖的产品,申报人仍须申报加工过程的产品碳含量。
②出口加工处理:指由欧盟地区出口原料至非欧盟区的加工区进行加工生产。若加工后产品属于CBAM涵盖的产品,申报人则须申报加工处理过程所产生的碳排放。
问:若出口欧盟的产品里有使用被CBAM涵盖的产品,是否需要进行报送数据?
答:若出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CBAM涵盖的产品作为前体产品(原料),需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填写前体相应数据信息。比如,某家散热器生产商根据欧盟进口商的要求,需填报在散热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螺钉、螺母等前体产品的数据信息。
问:必须用欧盟的核算方法吗?
答:2024年底之前,有三种核算产品碳排放的方法,既可以使用欧盟方法、等效的第三国国家核算方法,或者缺省值的核算方法。
问:CBAM过渡期的申报数据需要查证吗?
答:不用,CBAM过渡期不需提供第三方查证报告书。CBAM正式实施后,则须提交经CBAM认可的第三方查验单位的查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