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进口商负责提交CBAM碳关税报告需要注意事项标准
欧盟进口商负责提交CBAM碳关税报告需要注意事项标准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简称CBAM)也被称为碳关税或碳边境调节税,是一项涉及碳密集型行业产品进口的机制,即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所征收的税费。
CBAM目前仅覆盖水泥、铝、化肥、发电、氢气、钢铁六大行业,只需要排查出口到欧盟产品的CN码是否在CBAM的范围内即可。若出口欧盟的产品CN码不在CBAM范围内,即便使用了CBAM范围内的产品作为原辅料,也无需报送数据。例如,作为整车出口商,使用了大量的钢铁制品,虽然钢铁制品在CBAM范围内,但出口的整车CN码不在CBAM覆盖的产品内,因此无需进行报送。
若CN码的获取需要一定时间成本,可以通过HS码的前六位进行初步快速筛查。CN码是欧盟版本的国际贸易HS码,CN代码通常由8位数字组成(前6位数字与HS代码相同)。在CBAM法规的附件I所列的CN码中,如果包含的数字位数较少,则表示所有以这些数字开头的CN代码都包括在CBAM范围内。
海关当局将通知报关人,即进口商或其间接海关代表,具体取决于谁提交报关单,他们有义务在过渡期间报告信息。
1、CBAM报告提交途径:CBAM报告在CBAM过渡登记册中提交,该登记册从2023年10月1日起部署,供欧盟经济运营商使用。
2、CBAM报告提交时限:过渡期内,进口商应每季度提交CBAM报告,不应迟于该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
3、CBAM报告修改时限:每季度CBAM报告提交后的两个月内,但前两个报告期的CBAM报告可在第三个报告期提交截止日期前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