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企业实施期申报时间注意事项

CBAM碳关税对企业实施期申报时间注意事项

2025-02-05 163次

    CBAM(碳边界调整机制)是欧盟为应对气候变化提出的政策,旨在通过对进口商品的碳排放进行碳税调整,减少碳泄漏并推动全球低碳转型。它通过对非欧盟国家进口商品征收碳税,确保进口商品的碳成本与欧盟本地产品一致,以防止不公平竞争。

    CBAM政策将分为三个阶段实施:首先,在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0日)内,企业只需申报产品的进口量和碳排放,无需缴纳费用;随后,在实施期(2026年1月1日-2033年12月30日)中,企业需报告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并缴纳碳排放费用,同时碳排放免费额度逐年减少;最后,从2034年1月1日起,企业将全面报告进口产品碳排放数据并全额缴纳碳排放费用。随着政策逐步实施,企业需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应对。

    CBAM碳关税对企业实施期申报时间注意事项:

    进口商应于每年5月31日前提交前一年(日历年-calendaryear)的CBAM申报单,申报单内容包括:

    (1)进口商品数量:电力(MWh);产品(吨);

    (2)进口商品碳含量:电力-tCO2e/MWh;产品-tCO2e/t;

    (2)CBAM凭证:按核查之后的碳排放数据,购买相应CBAM凭证。扣除已在出口国缴纳的碳价,以及进口产品在EU-ETS享有的免费排放额度之后,应缴纳的CBAM凭证数量;

    (3)碳核查报告(授权的申报人应保留所有有关计算内的数据信息,记录应充分详细,以方便验证。该记录应保留至申报年之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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