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和产品碳足迹的异同之处需要注意事项要求

CBAM碳关税和产品碳足迹的异同之处需要注意事项要求

2025-04-24 37次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是欧盟出台的一项环境政策工具,旨在应对“碳泄漏(carbonleakage)”的风险,并促使非欧盟国家的生产企业使用更有效的技术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前适用范围

    产品范围:包括钢铁及若干钢铁中下游产品,如螺钉和螺栓及相关产品;铝及若干铝中下游产品,如铝制容器、铝制管配件等;氢;水泥;化肥;电力。

    排放范围:钢铁、铝、氢气仅核算直接排放(范围一);水泥、电力、化肥需核算直接排放(范围一)及在特定情况下核算间接排放(范围二),其中化肥行业还需核算氧化亚氮(N₂O)排放,铝行业还需核算全氟化碳(PFCs)排放

    CBAM碳关税和产品碳足迹的异同之处需要注意事项要求:

    从核算范围看CBAM的核算范围处于组织碳排放与产品碳足迹之间。其仅涵盖生产企业自身运营边界内生产装置的碳排放,以及边界外相关的原辅料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

    而产品的下游排放,像产品使用阶段和生命周期结束阶段的排放,以及上游运输过程和其他进一步过程的排放,均不在CBAM核算范围内。

    产品碳足迹核算的范围更广,通常会将产品从原材料获取、生产加工、运输分销、使用到最终废弃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都纳入考量,相比之下,CBAM核算范围较为局限。从计算逻辑看CBAM采用首先计算生产设施的直接和间接排放,随后把这些排放分摊到各个生产工序以及相应的产品之上。

    产品碳足迹的计算逻辑较为多样,不同行业、不同产品可能采用不同方法。有些产品碳足迹计算会从原材料开采等最基础环节开始,逐步累加各个环节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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