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涵盖新增产品申报关税范围标准

cbam碳关税对涵盖新增产品申报关税范围标准

2025-06-18 87次

    CBAM是碳边境调节机制也称为碳关税,是欧盟为应对气候变化、减少碳排放并保护其工业竞争力而推出的一项政策。该机制要求进口到欧盟的商品根据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量,向欧盟购买相应的碳排放证书。

    简单来说,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制造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

    自2025年1月1日起,只有欧盟规定的计算方法被接受用于计算CBAM商品的内嵌排放。对于复杂商品,只有在前驱物占产品总嵌入排放不到20%时才能使用默认值,并且要确保估算值低于内嵌排放总量的20%时才可使用估算值,包括默认值。

    进口商需要报告产品的数量、相应每吨产品的实际碳排放量(若无法取得则按默认碳排放量)、进口产品在出口国支付的碳成本等。

    企业需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监测和管理体系,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准确记录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数据,以及原材料信息、产品制造步骤及碳排放计算参数等。

    CBAM碳关税认证覆盖范围如下:

    目前已确定覆盖的行业

    钢铁行业:包括25类产品,如各类钢材、铁合金等,是欧盟进口涉CBAM产品中占比较高的行业。

    水泥行业:有6类产品,像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等。

    铝行业:共14类产品,包括电解铝、铝合金等。

    化肥行业:涉及5类产品编码的化肥,如氮肥、磷肥、钾肥等。

    电力行业:1类产品,主要是大型发电站和其他燃烧装置所生产的电力。

    氢行业:1类产品,即用于工业或其他用途的氢气。

    未来潜在扩大的行业范围

    有机化学品行业:2025年1月,欧盟委员会提出补充delegatedacts的CBAM修订提案,建议将产品范围扩大至红磷、黄磷、五氧化二磷、氧化铝、氟化铝等化工产品,以及目前EUETS核心范围之外的有机化学品和化学品等。

    塑料行业:同样在2025年1月欧盟委员会的提案中,建议将塑料纳入CBAM机制,包括用于生产化肥或铝的非金属原材料、矿物燃料生产的中间产品、塑料及其衍生产品等。

    下游产品行业:如使用钢铁、铝、水泥、化肥、氢气和电力等作为原料的复杂商品,未来可能逐步被纳入。

    根据CBAM法案规定,欧盟委员会需在过渡期结束前对产品适用范围进行衡量评估,其计划在2030年之前将CBAM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展至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涵盖的所有行业,包括化工、炼油、航空运输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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