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出口企业合规与应对策略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出口企业合规与应对策略

2025-06-27 5次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因其类似“碳关税”的属性,正逐步对全球贸易格局产生深远影响。自2023年10月1日进入过渡期以来,该机制对相关产品出口链条的合规要求已逐步显现。以下从实操角度梳理核心要点并优化表述,助力出口企业精准应对。


    一、申报主体与操作流程

    (一)欧盟境内进口商的资质获取

    授权申请流程:欧盟进口商需向CBAM管理机构提交专项授权申请,获批后将获得唯一识别的CBAM账号,这是参与全流程申报的基础要件。

    间接代理情形:若进口商未在欧盟设立实体,可委托成员国海关作为间接代表。经海关许可后,由代理方代为提交授权申请并完成报关流程。

    (二)分阶段申报义务解析

    过渡期(2023.10-2025年底):进口商需按季度向欧盟成员国主管部门报送进口货物数据,包括商品数量、碳排放量、碳价支付记录及生产主体基础信息,为后续监管提供初始数据支撑。

    征收期(2026年起):每年5月底前需完成上一年度全量申报,内容涵盖进口产品数量、经第三方核查的碳排放数据,并同步履行CBAM证书购买与清缴义务,直接关联企业贸易成本。

    二、国内出口企业的合规要点

    (一)非直接申报的协作定位

    国内出口企业无需直接向欧盟CBAM主管机构申报,但需配合欧盟进口商或其海关代理方提供数据。进口商通常会依据CBAM官方通讯模板,要求供应商(出口企业)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相关信息。

    (二)全链条数据管理准备

    碳排放数据采集:出口企业需建立分环节的碳足迹监测体系。以钢铁企业为例,需覆盖原材料采购、冶炼工艺、加工成型等全流程的碳排放数据,确保数据可追溯、可验证。

    第三方核查配合:正式实施阶段,企业需配合欧盟认可的核查机构开展数据核验,要求原始记录完整留存,避免因数据缺失导致合规风险。

    三、出口企业实操注意事项

    (一)建立政策联动机制

    若发现产品属于CBAM管控范围,出口企业需第一时间与进口商建立沟通通道,提醒其与所在国主管部门对接,确保进口方清晰掌握申报流程与政策红线。

    (二)过渡期申报内容细化

    过渡期虽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但需完整填报三类核心信息:

    主体信息:申报人与进口商的全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基础档案;

    货物信息:商品数量、CN编码、原产地、生产设施名称等贸易属性数据;

    碳足迹数据:直接碳排放、间接供应链碳排放及对应碳价信息,为正式征收期奠定数据基础。

    (三)文件档案管理规范

    根据CBAM实施细则的透明性原则,出口企业需将所有碳排放相关文件至少保存4年,建议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以便申报人随时调取核验,规避事后审计风险。

    四、管控范围演进与趋势预判

    当前,CBAM的管控范围聚焦于六大核心行业:钢铁、铝制品、化肥、水泥、电力及氢气,企业可通过HS编码或CN编码核对产品归类。值得关注的是,欧盟计划在2025年底过渡期结束前评估扩围可能,潜在纳入领域包括有机化学品、聚合物等,并探索纳入间接排放核算及更多下游产品。按规划,2030年前CBAM将覆盖欧盟碳市场(EU-ETS)所有产品及相关行业50%以上的排放量。

    建议出口企业:建立政策动态跟踪机制,提前布局碳足迹核算体系,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导入清洁能源等方式降低产品碳强度,以应对未来更严格的跨境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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