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适用范围产品碳排放计算方式规范要求
cbam碳关税对适用范围产品碳排放计算方式规范要求
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又称“欧盟碳关税”),作为欧盟碳市场与碳定价机制的深化与拓展,其核心使命在于防止因碳定价差异导致的“碳泄漏”,即高碳产业向低碳监管环境转移的现象。
它是欧盟“Fitfor55”气候一揽子政策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加速全球经济向低碳转型。
CBAM涵盖产品范围包括:铝、水泥、电力、化肥、氢气、钢铁行业的产品,以及使用上述产品作为原料的复杂商品。其中,水泥、化肥、钢铁、铝和氢气需核算“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电力行业仅需核算直接排放。
计算基于CBAM的产品碳排放时,简单产品与复杂产品的特性决定了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简单产品:其隐含排放,亦可理解为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是通过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归因排放与产品产量的比值来确定的。
复杂产品:除了核算企业内部生产环节的隐含排放外,还需考虑其使用的前体产品的排放强度,即在完成企业内部生产环节的隐含排放计算后,补充计算前体产品的隐含排放。
CBAM填报数据需要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产量、设备设施用能情况进行监测、统计、核算。如果你只是单纯的贸易商(外贸企业),那么你的填报数据需要向制造商(生产企业)收集。用制造商提供的碳排放数据进行计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