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核查范围是否包括间接排放实施评估标准

cbam碳关税核查范围是否包括间接排放实施评估标准

2025-10-13 16次

    ‌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全称为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arbonbordertax),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这一机制旨在解决所谓的“碳泄漏”问题,即防止欧盟内部的高碳生产转移到碳排放管控较为宽松的地区,从而保护欧盟内部企业的竞争力并推动全球减排‌。

    CBAM法规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分为过渡期和征收期:

    1、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进口到欧盟的征税产品开始报告其进口产品的嵌入碳排放量,但无需购买CBAM凭证;

    2、征收期(2026年1月1日起):所有进口商必须根据进口产品的碳排放量购买CBAM凭证,其价格与欧盟ETS拍卖的碳排放配额价格挂钩。

    CBAM核查范围是否包括间接排放

    直接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加热和冷却生产产生的排放。间接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电力产生的排放。

    在过渡期内,钢铁、铝、水泥、化肥、化工(氢)、电力6大产品均需报告直接排放信息和间接排放信息。

    在正式实施阶段,水泥、化肥、电力将核查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而钢铁、铝、化工(氢)只核查直接排放。

    但需注意的是,在过渡期结束前,欧盟委员会将结合过渡期内CBAM授权申报人报告的信息以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其他可能存在碳泄漏风险的产品以及钢铁、铝、化工的间接排放可能也会被逐步纳入CBAM管制范围内。

    CBAM是指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简单来说,就是通过CBAM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领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价格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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