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认证对核算边界范围设定碳排放目标要求
cbam碳关税认证对核算边界范围设定碳排放目标要求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这一机制的提出源于欧盟面临的“碳泄漏”问题。由于欧盟对碳排放量实施严格管控,其本土的高耗能企业需要支付高额费用,导致产品生产成本升高。
CBAM于2023年10月生效,但针对覆盖商品进口商的财务义务直至2026年1月才启动。2023年至2025年为过渡期,包括报告义务但不涉及财务义务。自2026年起,进口商须提交年度CBAM申报并购买CBAM证书方可进入欧盟市场。
CBAM的财务义务基于两个因素:欧盟碳价和纳入CBAM核算的排放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每周拍卖价格决定了CBAM证书的价格,如果进口商能证明已在境外实际支付碳价,该成本可从CBAM义务中扣除。
在核算范围方面,CBAM涵盖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直接排放是指生产商可直接控制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燃烧排放和过程排放;间接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电力的相关排放,两者统称为嵌入式排放。
核算边界:
直接排放(Scope1):生产过程、燃料燃烧、热能设备等直接产生的排放;
间接排放(Scope2):生产用电导致的上游电力排放(按规定方法折算)。
另外:若在原产地已缴纳碳价或类似制度产生的成本,需要在申报中披露与抵减(以避免重复征税)。部分国家/情形存在豁免或特殊处理(如已被ETS覆盖的国家或极小额进口等),但豁免名单与条件由欧盟动态调整,不能被动依赖。
在碳排放强度选择上,CBAM法案强调要优先选择进口产品的实际碳排放值,但如果进口商无法提供可靠的实际数据,则采用默认碳排放强度。默认碳排放强度是出口国企业生产同类型产品的企业中碳排放表现最差者(倒数10%)的平均碳排放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