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出口欧盟适用申报覆盖产品核心政策事项标准
CBAM碳关税对出口欧盟适用申报覆盖产品核心政策事项标准
该法案的一个核心变化是针对铁、钢、铝和化肥/化学品等类别的商品进口,实行了每年50吨的最低限度豁免门槛。若进口商在上述类别中年度累计的CBAM所涵盖商品进口量未超过该阈值,则可免除CBAM相关义务。
CBAM,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arbonbordertax)】成为影响高耗能企业贸易的核心政策。是欧盟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实施的一项政策,旨在对高碳排放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以保护欧盟内部市场和减少碳泄露。
CBAM采用“渐进式落地”模式,时间线清晰明确:
1.过渡期(2023年10月-2025年12月):企业仅需按季度提交碳排放数据报告,暂不缴纳碳关税,核心目标是完成数据积累与合规流程磨合。
2.正式实施期(2026年1月1日起):进口商需按进口商品碳排放量购买CBAM证书,证书价格与欧盟碳市场(ETS)价格挂钩。
自2026年起,只有经授权的CBAM进口商才能进口超出50吨年进口阈值的CBAM所涵盖货物。法案提供了一项简化安排:若进口商已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授权申请,则在主管机关作出裁定之前,可继续进口超过50吨限制的商品。进口电力、氢气以及由间接报关代理完成的进口均须遵守进口商的授权要求,对于这些情况,不存在基于质量的阈值(实际上为零),并且不明确简化是否可用。如果过渡规则的适用不考虑质量的阈值,并且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提交申请,则这些进口可以在过渡期内继续等待批准,需要密切关注CBAM主管部门的进一步指导。过渡期结束后,该要求将从首次进口开始严格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