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对适用行业出口判断产品是否纳入申报清单
cbam对适用行业出口判断产品是否纳入申报清单
随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进入过渡期尾声、正式征税日益临近,我国出口企业,尤其是钢铁、铝、水泥、化肥、氢、电力六大高碳行业,亟需清晰理解CBAM的可持续覆盖范围与标准化申报填写流程,确保数据合规、申报准确、风险可控。
CBAM的管控范围在过渡期(2023.10–2025.12)与正式期(2026起)保持一致,聚焦六大高碳行业,并以欧盟8位CN编码(综合命名法)作为唯一判定依据。中国企业需先通过HS编码与CN编码对照,精准判断产品是否纳入申报义务清单。
钢铁行业:涵盖生铁、粗钢、钢板、钢管、型钢及紧固件等,典型CN编码如7208、7209、7210系列。
铝行业:包括未锻轧铝、铝板、铝箔、铝型材等,铝制结构件等深加工产品通常不在范围内。
水泥行业:以水泥熟料、硅酸盐水泥、矾土水泥为主,CN编码集中在2523章节。
化肥行业:主要为氨、硝酸、尿素及复合肥,属于高排放基础化工品。
氢能源行业:仅针对工业用氢气,需核算生产过程中的直接与间接排放。
电力行业:直接进口至欧盟的电能,按电网排放因子核算隐含碳。
微量豁免规则:年度进口CBAM覆盖商品总量≤50吨的企业可免于申报(覆盖约90%中小企业),但仍需保留碳数据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