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2026年正式期申报摒弃过渡期简化规则标准
cbam碳关税2026年正式期申报摒弃过渡期简化规则标准
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俗称碳关税)正式结束过渡期,进入实质性征税阶段。作为欧盟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政策,CBAM通过对进口高碳产品征收碳关税,倒逼全球产业链降碳,其申报规则、行业覆盖及数据标准已全面落地。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而言,精准把握适用行业范围、严格遵循申报填写规范、落实数据核算与留存要求,是规避合规风险、降低碳成本的关键。
2026年正式期申报摒弃过渡期简化规则,采用“实际值+默认值”双轨制,数据填写需严格遵循格式、核算边界与提交时限要求
(一)申报核心信息填写规范
基础信息栏
产品标识:填写8位欧盟CN编码+中国10位HS编码,确保编码匹配(如冷轧钢板CN7209.15.00对应HS7208.10.0000)。
数量单位:钢铁、水泥等按“吨”填写,电力按“兆瓦时(MWh)”填写,精确至小数点后4位。
生产设施信息:填写出口企业生产工厂全称、地址、欧盟注册编号(如有),实现排放数据与生产设施绑定。
碳排放数据栏(核心填写项)
直接排放量:生产过程中化石燃料燃烧、工艺反应产生的CO₂排放,单位“吨CO₂e/吨产品”,钢铁/铝/氢仅需核算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量:生产消耗外购电力、蒸汽产生的排放,需注明电力消耗量(MWh)及原产国电网排放因子(近5年平均值)。
隐含排放量:水泥、化肥需核算原料(如石灰石、煤炭)生产过程的排放,追溯至前驱材料。
碳成本抵扣:若产品已在中国缴纳碳税或参与碳交易,填写已支付碳价金额、凭证编号,可抵扣部分CBAM税费。
2026年CBAM正式实施,标志着欧盟碳关税从“报告期”迈入“强合规期”,申报标准更严格、数据要求更精准、核查处罚更严厉。对于中国出口企业,CBAM既是绿色壁垒,也是转型契机。唯有精准把握六大行业范围,严格遵循申报填写规范,建立全链条数据追溯体系,同步推进降碳转型,才能有效规避合规风险,降低碳成本,稳固欧盟市场份额。未来,随着CBAM扩围与全球碳规则趋严,低碳化、合规化将成为出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前布局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