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产品出口欧盟CBAM报告支付碳关税需要注意事项
涵盖产品出口欧盟CBAM报告支付碳关税需要注意事项
CBAM是指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arbonbordertax),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简单来说,就是通过CBAM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领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价格基本持平。
前CBAM在过渡期阶段涉及钢铁、铝、电力、水泥、化肥和氢6大贸易板块,其中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最大的是钢和铝及其制品,其他板块由于贸易额较小甚至为零(例如:电力)所以几乎不受影响。
欧盟在过渡期要求进口商按照季度进行报告,其目的包括让进口商和出口方了解学习CBAM规范和制度,测试和更新新的CBAM报告系统,修改并完善法规的不足部分并为正式施行做好准备,调查进口产品板块的碳排放强度并决定是否扩大CBAM的产品范畴。
无论在过渡期内还是2026年开始正式执行CBAM碳关税,第一报告责任和执行方都是欧盟的进口商(或间接海关代表),所有的CBAM报告都需要进口商完成并上报,作为生产运营商会受到间接影响,需要配合欧盟进口方完成产品的CBAM数据盘查和核查工作。
CBAM碳关税只能由进口商(或间接海关代表)按照核查结果填报给欧盟官方管理机构并按照要求承担税费成本,这会在将来间接影响到欧盟进口方的采购成本进而影响出口方,但这取决于税费成本对于采购成本的真正影响。
首次CBAM报告应在2024年1月31日前,由进口商提交欧盟官方管理机构。但由于官方网站的技术原因,1月31日之后首次申报时间在进口商提出申请之后,可以延期30天提交数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