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申报填写流程排放实施阶段

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申报填写流程排放实施阶段

2024-04-18 31次

    碳关税,即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也称碳边境调节税,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特别关税,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中的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等。

    截至目前,欧盟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征收“碳关税”的经济体,已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试运行,2027年1月1日正式起征,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申报填写流程排放实施阶段:

    明确碳关税缴纳流程,减少不必要支出

    1、注意识别交易方资格,只有经批准的“授权申报人”方能开展相关进口产品的数据申报和费用清缴。

    2、明确CBAM证书费用承担方,如部分成本是否会被转嫁给出口企业或由双方共同分担,在合同约定过程中也要明确对编制CBAM报告的核查费用等其他相关支出。

    3、理清自身行业认证需求,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比如过渡期内,水泥、电力、化肥3个行业的碳排放核算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而钢铁、铝和氢3个行业的碳排放只计算直接排放。

    CBAM收费对应于指定产品类别中的隐含排放,并且要申报的隐含排放的定义已扩展到间接排放。排放量申报可以根据实际排放量进行,具体排放量需要根据欧盟监管机构提供的方案确定,但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包含更多细节的实施法律法案可能会在2023年夏季发布。

    如果公布实际排放量,则必须经过独立核查机构的认可。如果没有实际排放量,将使用标准“默认”值来反映特定国家或地区制造的某种产品的平均排放量。如果没有可靠的数据来确定这些标准值,欧盟委员会将根据表现最差的欧盟安装确定默认值。

   CBAM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1日的四年为准备阶段,该阶段欧盟进口商需要按照欧盟要求报备进口产品所包含的碳排放量。2027年后进入正式实施阶段,该阶段将根据此前积累的产品碳排放数据,对所有CBAM覆盖的所有行业与产品征收碳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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