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季度报告征收范围标准
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季度报告征收范围标准
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规,即全球首个“碳关税”开始实施。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称,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制造可能将面临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可能因此下滑21%。
1.碳关税征收机制
过渡期间,进口商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按季度报告如下内容:进口产品的数量、相应每吨产品的实际碳排放量(若无法取得则按默认碳排放量)、进口产品在出口国支付的碳成本等。在此期间,企业只需履行排放报告任务,不需缴纳关税。
2027年起,进口商须在每年5月31日之前通过CBAM登记处履行申报义务,披露上一年度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所含的温室气体,并清缴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成员国主管机构负责出售CBAM证书(欧元/吨),出售价格将根据前一周欧盟拍卖平台碳配额拍卖收盘价的均价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CBAM以欧盟成员国内的进口申报人为其管理对象,以间接的方式影响第三国经营者决策及合规行为。出口企业不需申报,但需提供出口产品相关碳排放数据,以及其在生产国承担碳排放成本的证明材料等。
2.碳关税征收范围
从国别上来看,CBAM只豁免部分已加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非欧盟国家,或者与欧盟碳市场挂钩的国家,包括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以及五个欧盟海外领土的进口商品,并未给予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特殊待遇。
从行业上来看,随着方案的不断修改,欧盟碳关税征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根据最新的方案,欧盟碳关税目前的征收行业包括电力、钢铁、水泥、铝、化肥、有机化学品、塑料以及氢和氨产品等多个行业。随着碳关税的不断推进,征收范围将逐渐拓展至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覆盖的所有行业。
3.碳关税计算方法
碳关税的税基是碳排放量。在计算过程中,CBAM采用国际常用做法,即按化石燃料消耗量折算的CO2排放量为计税依据。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生产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主要目标是预防“碳泄漏”和维护产品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