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边界调整机制对产品核算方法计算公式范围标准
CBAM碳边界调整机制对产品核算方法计算公式范围标准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作为欧盟“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其主要目的是预防“碳泄露”,最终实现减排目标,自2023年10月1日起,CBAM正式步入三年过渡期。
碳边界调整机制本质上是使进口商品根据其含碳量承担和欧盟同类商品相同的碳成本,主要涉及碳排放核算边界、碳排放强度标准及碳税价格标准等方面。
从碳排放核算边界看,欧议会方案隐含碳排放将提高。按照此次欧议会方案规定,进口产品的碳排放主要由两部分计算得到,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直接排放指一个产品的生产者直接控制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放量,其中包含了制冷和制热过程产生的排放;间接排放指一个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电力的排放。
从产品碳排放强度标准看,欧议会方案也更加严格。欧盟鼓励进口商按照实际排放强度申报,但是如果进口商未进行申报,或者不能充分确定所申报实际排放强度的可靠性,则采用默认排放强度。默认碳强度采取出口国同类产品生产企业中碳排放水平最高10%作为碳强度平均值。
从碳税价格征收标准看,因为出口到欧盟的商品也将获得与欧盟产业同样的免费配额,所以免费碳配额的退出时间及节奏将对碳税征收至关重要。欧议会方案虽推迟了CBAM起征时间,且相较于欧洲议会6月8日拟投票方案免费碳配额退出时间有所放松,但免费配额逐步退出的过渡期也有所缩短。
相应的计算公式如下:
(1)CBAM证书的数量计算公式:
CBAM证书数量=(生产进口产品的装置的实际排放量-相关产品在欧盟免费配额的排放量)×进口产品总吨数
其中,生产进口产品的装置的实际排放量、相关产品在欧盟免费配额的排放量,都以“tCO2e/t商品”计。
(2)CBAM总价计算公式:
CBAM总价=CBAM证书数量×每周欧盟碳排放交易的平均价格
(3)调整价格计算公式:
调整价格=CBAM总价-商品在出口国支付的碳价
其中,商品在出口国支付的碳价应以该国适用的同等碳价为基础进行计算。
目前来看,欧盟CBAM征收范围率先覆盖了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6个行业。但在后来修正案中又增加了有机化学品和塑料,因此在未来极有可能随着下一阶段扩大征收范围而被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