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商品覆盖出口产品温室气体排放范围标准
CBAM碳关税对商品覆盖出口产品温室气体排放范围标准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峻,欧盟采取了一系列行动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推动可持续发展。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以下简称CBAM)正是其欧盟绿色新政中的一项关键法案,旨在减少进口商品与欧盟内相关商品之间的碳排放差距。
CBAM简称:“碳关税”,是一种碳平衡性调节机制。它是基于欧盟整体的一个温室气体减排战略的目标“Fitfor55”(到2030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55%)而出台的法规,CBAM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关税法案和条例,用以减少欧盟碳泄漏的产生。
CBAM适用于欧盟27国、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和瑞士以外的所有国家。
商品种类覆盖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六大行业,出口商需要依据CN/HS编码查询CBAM清单,目前清单包含了749个商品,未列出的产品不属于CBAM的范围。CBAM还将商品分为简单商品和复杂商品,复杂商品(如螺钉、螺栓等进一步加工产品)需要计入“前体”材料的隐含碳排放。
在温室气体核算方面,CBAM不仅核算二氧化碳排放,对于化肥和铝行业还需要核算氧化亚氮(N2O)和全氟化碳(PFCs)。(注:铝行业涉及PFC,其他行业有半导体制造业、制冷和空调行业、汽车制造业、化学和涂料行业,暂不包括在CBAM范围内)
过渡期后的征税期,CBAM规定对不同行业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钢铁、铝和氢这些行业仅需要就其直接排放支付对应的费用。而对于水泥、电力和化肥等行业,则复杂得多,因为CBAM对它们既征收直接排放费用,也征收间接排放费用。这要求中国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完整而精准的计算系统,不仅要计算产品直接产生的碳排放量,还要估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间接碳排放,并通过严格的验证过程。这无疑给中国企业带来了更高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随着CBAM的施行,欧盟进口商可能会向供应商提出更高的环保标准,其中包括要求降低产品碳排放量。这样的要求将使得中国企业不得不更积极地寻找减排途径与方法,可能涉及更新生产设备、革新工艺流程或者甚至改变能源结构,以满足进口商的绿色采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