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认证对水泥行业申报出口需要注意事项要求
CBAM碳关税认证对水泥行业申报出口需要注意事项要求
水泥是碳排放的重点行业。截止到2023年底,全国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共有1537条(注:剔除已关停和拆除生产线,不包括日产700吨以下规模生产线),经备案和取得批复文件的水泥熟料设计产能约18.4亿吨。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约占全国碳排放的13%,仅次于电力与钢铁行业。
CBAM是指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arbonbordertax),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隐含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旨在通过立法形式落实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征收税费的机制,逐步取消免费碳配额,推动欧盟内外重点行业实施温室气体减排。
1、授权申报人(欧盟进口商或间接海关代表)
申报人负责CBAM注册系统完成,唯一的“注册进口商”账户,是CBAM证书的法定持有者,CBAM直接履约者。
2、相关出口商(向欧盟出口的企业)
出口企业需要向申报人提供填写标准的电子数据模板,向其提供生产工厂的相关信息、产品生产工序和工艺流程、工厂的直接和间接排放量、分摊到产品的直接和间接排放量等及其所含的温室气体。
3、欧盟CBAM主管机关
授权申报人向欧盟主管机关报送CBAM报告,包括检查、指示性评估和审查程序。
进口商可以使用数个不同的间接海关代表,每个海关代表都对其报关单中引入的特定CBAM货物负责。每个代表都将在海关出示自己的EORI编号(证明他负责CBAM报告义务)。这样就不会存在重复计算嵌入式碳排放量的情况。
CBAM商品隐含碳排放是单位商品的隐含碳排放与进口商品数量的乘积,单位商品隐含碳排放的计算主要参考上一个自然年的平均碳排放实际情况(特殊情况也可选取财年或其他有代表性的时间段),在过渡期内可以部分使用欧盟公布的默认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