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CBAM碳关税认证对申报企业产品过渡期需要注意事项
2025年CBAM碳关税认证对申报企业产品过渡期需要注意事项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也称为“碳关税”、“碳边境调节税”,是指严格实施碳减排政策的国家或地区,要求进口(出口)高碳产品时缴纳(返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的碳关税制度,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过渡期持续至2025年底,2026年1月1日正式起征“碳关税”,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2025年仍在欧盟“碳关税”的过渡期内,“碳关税”适用范围内商品的有关进口商虽然无须根据商品所包含的碳排放数据购买相应的证书,但应按季度申报有关进口商品包含的碳排放数据。对于我国出口商而言,为进口商的季度申报提供进口商品所包含的碳排放数据是一项较为重要的工作。
2025年CBAM碳关税认证对申报企业产品过渡期需要注意事项:
1、数据计算方法
对于2024年12月31日及之前进口的有关商品,在计算商品包含的碳排放数量时,可以使用除标准方法以外的其他几种方法计算碳排放量;但对于2025年起进口的有关商品,只允许使用标准方法计算碳排放量。
此外,对于2024年6月30日及之前进口的有关商品(注:其CBAM申报截止期为2024年7月31日),在相关信息较为缺失的情况下,其碳排放量可以采用欧盟公布的默认值进行估算。但对于2024年7月1日起进口的有关商品,有关预估值(包含上述欧盟公布的默认值)的使用会受到限制,仅复杂商品所包含的碳排放总量中不超过20%的部分可以使用预估值计算碳排放量。在过渡期内,欧盟会对上述默认值进行评估,因此不排除2025年对默认值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2,数据申报方式
从2025年1月1日起,欧盟“碳关税”申报平台将向出口商开放新的模块,允许出口商自行将相关产品的碳排放数据填报到平台中。进口商可以通过该平台获取数据以完成申报。针对同一出口商向多家欧盟企业出口的情形,该出口商可无须再向多个进口商分别提交季度数据,避免重复工作。
3,申请“授权CBAM申报人”身份
自2025年起,欧盟“碳关税”申报人可以在线申请“被授权CBAM申报人”(AuthorizedCBAMDeclarant)身份。该申请将由“碳关税”的国家主管机构受理。自2026年起,只有获得该身份的进口人才能在欧盟进口“碳关税”适用范围内的商品。
另外,欧盟还将继续回顾欧盟“碳关税”在过渡期间的运行情况,评估将欧盟碳交易市场(EUETS)涵盖的其他行业纳入欧盟“碳关税”范围内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