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范围产品申报填写实施流程事项要求
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范围产品申报填写实施流程事项要求
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全称为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arbonbordertax),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这一机制旨在解决所谓的“碳泄漏”问题,即防止欧盟内部的高碳生产转移到碳排放管控较为宽松的地区,从而保护欧盟内部企业的竞争力并推动全球减排。
CBAM碳关税认证申报填写事项要求如下: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地址、所在国与城市:提供准确的企业注册信息,以便明确企业的身份和地理位置。
主要排放地经纬度:有助于更精确地定位企业的排放源,为碳排放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提供地理参考。
出口商品品类信息
数量:申报出口产品总量,便于核算整体碳排放量。
由CN代码(8位数字)识别的类型:产品分类依据,判断是否在CBAM管控范围内。
原产国:明确产品的生产来源,为碳排放数据的核算和比较提供基础。
原材料及碳排放信息
使用的原材料:提供原材料的种类和使用量,评估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贡献。
隐含碳排放量:包括加工企业的直接排放数据、间接排放(即电力排放)等。还需提供生产过程中使用的CBAM涵盖的产品作为前体产品的相应数据信息。
碳排放计算方法:提供详细的碳排放计算方法,包括所使用的公式、参数和数据来源。确保计算方法符合CBAM的要求,并能够准确反映产品的碳排放情况。
CBAM征税实施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注册成为授权申报人:进口商需要向CBAM执行机构申请获得从事CBAM管控产品进口业务的资格,经批准后成为“授权申报人”(注册进口商)才能进口相关产品。
第二,申报:每年5月31日前,进口商须向CBAM执行机构申报上一自然年度其进口产品中所含碳排放量,以及将要缴纳的与上述排放量相对应的CBAM电子凭证(即CBAM证书)数量。一张CBAM证书对应1吨碳排放量。
第三,缴费:进口商需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向CBAM执行机构支付购买CBAM证书的费用。
第四,清缴:CBAM执行机构将对进口商申报的碳排放量和购买的CBAM证书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视为进口商完成CBAM证书的清缴义务。
第五,回购与注销:年度清缴完成后,CBAM执行机构应回购进口商账户上多余的CBAM证书。回购价格为进口商购买时的支付价格;回购数量上限为进口商在上一年度购买CBAM证书总数的10%。若回购后,进口商账户上仍有多余证书,则由CBAM执行机构在7月31日前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