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出口碳排放过渡期提交报告要求

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出口碳排放过渡期提交报告要求

2025-03-26 72次

    CBAM,即碳边境调节机制,也被称为碳关税,是欧盟提出的一种对进口商品中隐含的碳排放进行收费的机制,旨在避免碳泄漏并保护欧洲企业免受“碳倾销”影响。2023年5月17日,CBAM正式生效,目前该机制覆盖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及氢等行业,但未来存在进一步扩大的可能。

    产品碳排放量由产品排放强度乘以质量确定。申报人需证明所进口货物的实际排放量和排放强度,从而按照实际排放量来购买凭证。若实际排放强度无法被核实,则套用默认排放强度。

    产品碳排放量=单位产品碳排放量×进口产品数量(一般按照产品重量计量)。

    CBAM碳关税的计算公式:CBAM收费=(欧盟碳价-出口国碳价)x(产品碳排放量-欧盟同类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度)

    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欧盟有专门的“检验员”负责验收上述收费中的每一项内容。如果验收不通过,或者企业根本就没有统计过自身的碳排放量,欧盟则可能会按照同类企业的“最严厉标准”来对企业征收CBAM费用。

    在过渡期内,进口商履行报告义务,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按季度进行报告。在征税期,进口商则应在每年5月底前申报上一年度进口到欧盟的产品数量及经核查的产品碳排放,履行CBAM证书购买及清缴义务,即缴纳碳关税。

    CBAM实施的两个阶段过渡期(2023.10.1~2025.12.31):

    从2023年10月1日起,报告CBAM产品的嵌入式排放数据是强制性要求。在过渡期内,欧盟进口商或其间接海关代表需每季度提交一次CBAM报告,且必须在当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在此期间,进口商仅需进行CBAM申报,无需缴纳碳关税。

    正式实施期(2026.1.1起):

    从2026年1月1日起,经授权的欧盟进口商或其间接海关代表在进行CBAM申报的同时,还需购买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以缴纳碳关税。证书的价格将根据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配额的每周平均拍卖价格来确定。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过渡期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启动,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在此期间,进口商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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