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申报企业工厂填写相关事项问答形式核算范围
CBAM碳关税对申报企业工厂填写相关事项问答形式核算范围
在环保成为全球共识的今天,欧盟率先推出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无疑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新的波澜。这一机制不仅标志着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的进一步加强,更对全球供应链的脱碳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
CBAM,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也被称为“欧盟碳关税”,于2023年5月17日正式成为欧盟法规。其旨在欧盟内部实施的气候政策基础上,要求进入或出口欧盟的碳密集型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者碳配额,降低“碳泄漏”的风险,从而更好地落实欧盟和全球的气候目标。CBAM是欧盟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工具之一。
(1)CBAM碳排放报告有误,可以修正吗?可以修正。每季结束后2个月内可以修正CBAM报告。而过渡期前两次的报告有缓冲空间,可在第三季报告截止日前修正。
(2)如果我的货品出口到欧盟再进行加工,是否就不在管制范围?货品出口到欧盟再进行加工,货品仍在管制范围。
CBAM需申报的产品除了一般的进口产品,也需要申报从加工区进口的产品,包含以下两种:
1)进口加工处理:指由非欧盟地区进口原料至欧盟加工区进行加工生产。即使加工后产品并非CBAM涵盖的产品,申报人仍须申报加工过程的产品碳含量。
2)出口加工处理:指由欧盟地区出口原料至非欧盟区的加工区进行加工生产。若加工后产品属于CBAM涵盖的产品,申报人则须申
3)若出口欧盟的产品里有使用被CBAM涵盖的产品,是否需要进行报送数据?若出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CBAM涵盖的产品作为前体产品(原料),需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填写前体相应数据信息。
(4)必须用欧盟的核算方法吗?2024年底之前,有三种核算产品碳排放的方法,既可以使用欧盟方法、等效的第三国国家核算方法,或者缺省值的核算方法。
(5)CBAM过渡期的申报数据需要查证吗?不用,CBAM过渡期不需提供第三方查证报告书。CBAM正式实施后,则须提交经CBAM认可的第三方查验单位的查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