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bam碳关税简化方案对90%中小进口商获豁免
欧盟cbam碳关税简化方案对90%中小进口商获豁免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是一项为防止“碳泄漏”并确保公平竞争而推出的政策,通过对进入欧盟的碳密集型商品施加碳成本,迫使欧盟内外生产者共同向低碳转型。2023年10月启动,首批覆盖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氢六大高排放行业。
2025年9月10日,欧洲议会以高票通过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简化方案,标志着这一全球首个碳关税机制进入成熟阶段。
方案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引入了50吨豁免门槛:年进口CBAM涵盖商品总量不超过50吨的企业或个人将免于申报义务,这一政策将惠及约90%的中小企业和个体进口者,大幅降低其行政成本和合规压力。
与此同时,该机制仍将覆盖99%的进口排放量,确保气候目标不受影响。
碳关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CBAM税费=CBAM税率×碳排放量=(EUETS谈价-出口国谈价)×(产品碳排放量-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度)
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中关于碳关税抵消有以下相关规定和情况:
1.计算依据与扣除项:
免费碳配额扣除:由于欧盟在其自身的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框架内对区域内产品有免费的碳排放配额,为避免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时出现“双重保护”而违反WTO协议,CBAM在计算进口产品需缴纳费用的排放量时需扣除同样数量的免费碳配额。例如,如果某类产品在欧盟内部生产时有一定的免费碳配额标准,那么进口的这类产品在计算碳关税时,会相应减去这部分免费配额所对应的排放量。
出口国已支付碳费用扣除:CBAM会考虑产品在原出口国已支付的碳价格。在计算CBAM碳边税时,会从应缴纳的总费用中减去该产品在出口国已支付的碳费用。这就需要确定一个合理的核算方法来准确衡量产品在出口国的碳支付情况,不过这也是目前CBAM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一个复杂问题,因为各国的减碳政策和碳市场机制不同,对于碳费用的核算标准和方法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