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企业申报CBAM填写相关注意事项需要注意基本内容

涵盖企业申报CBAM填写相关注意事项需要注意基本内容

2024-08-02 181次

    CBAM全称为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也被称作“碳关税”或“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指在实施国内严格气候政策的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目前,由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全球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正式确立的碳关税制度,因此CBAM特指针对欧盟范围内的碳关税机制,是欧盟碳市场和碳定价机制的延伸。

    CBAM在初期仅覆盖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和氢6个行业相关产品。CBAM法案明确,欧盟委员会应在过渡期结束之前就CBAM的产品适用范围进行衡量评估,并可能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未来可能会延伸到更多行业。

    涵盖企业申报CBAM填写相关注意事项需要注意基本内容:

    Q、CBAM碳排放报告有误,可以修正吗?

    A、可以修正。每季结束后2个月内可以修正CBAM报告。而过渡期前两次的报告有缓冲空间,可在第三季报告截止日前修正。

    Q、如果我的货品出口到欧盟再进行加工,是否就不在管制范围?

    A、货品出口到欧盟再进行加工,货品仍在管制范围。CBAM需申报的产品除了一般的进口产品,也需要申报从加工区进口的产品,包含以下两种:

    1)进口加工处理:指由非欧盟地区进口原料至欧盟加工区进行加工生产。即使加工后产品并非CBAM涵盖的产品,申报人仍须申报加工过程的产品碳含量。

    2)出口加工处理:指由欧盟地区出口原料至非欧盟区的加工区进行加工生产。若加工后产品属于CBAM涵盖的产品,申报人则须申

    Q、若出口欧盟的产品里有使用被CBAM涵盖的产品,是否需要进行报送数据?

    A、若出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CBAM涵盖的产品作为前体产品(原料),需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填写前体相应数据信息。比如,某家散热器生产商根据欧盟进口商的要求,需填报在散热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螺钉、螺母等前体产品的数据信息。

    Q、必须用欧盟的核算方法吗?

    A、2024年底之前,有三种核算产品碳排放的方法,既可以使用欧盟方法、等效的第三国国家核算方法,或者缺省值的核算方法。

    Q、CBAM过渡期的申报数据需要查证吗?

    A、不用,CBAM过渡期不需提供第三方查证报告书。CBAM正式实施后,则须提交经CBAM认可的第三方查验单位的查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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