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行业排放量默认值碳排放影响
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行业排放量默认值碳排放影响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以下简称CBAM)于2023年10月起进入试运行阶段,并将于2026年正式启动,其实施将对全球经济和我国进出口贸易产生长远影响。
2023年5月16日,CBAM法案文本正式公告,标志着CBAM已经成为欧盟的正式法律,从2023年10月1日起试运行,过渡期至2025年底。在过渡期内,进口主体无需缴纳CBAM费用,仅需履行产品碳排放数据的申报义务,申报数据将为欧盟评估和调整CBAM提供依据。从2026年起CBAM正式运作,逐年降低CBAM覆盖行业的免费排放额度,并在2034年完全取消CBAM覆盖部门的免费排放额度。
(1)申报清缴。在每年5月31日前,进口商需向CBAM执行机构申报上一自然年度其进口产品中所含碳排放量,以及将要缴纳的与上述排放量相对应的CBAM电子凭证(即CBAM证书)数量。一张CBAM证书对应1吨碳排放量;
(2)回购注销。年度清缴完成后,CBAM执行机构应回购进口商账户上多余的CBAM证书,回购价格为进口商购买时的支付价格,回购数量上限为进口商在上一年度购买CBAM证书总数的10%。若回购后,进口商账户上仍有多余证书,则由CBAM执行机构在7月31日前清零;
(3)处罚方式。若未完成CBAM履约或伪造数据,则进口商(即申报人)将受到处罚,未按期足额缴纳CBAM电子凭证的产品排放量每吨二氧化碳将被罚款100欧元并补足未交的电子凭证,严重者还会被处以3-5倍的缴纳罚款。
(4)二次交易:目前,CBAM证书是否可以进行二级市场交易暂不确定。
在碳关税的巨大影响中,我们不仅要做出应对,并且应对要比别人更快、更好,才能取得竞争优势。对企业而言,需要尽快重视各个部门的碳管理与产品的碳足迹管理,低碳化与数字化转型刻不容缓。
短期内:尽快建立必要的数字化碳管理系统,运用数字化IoT的方式摸清企业家底,尽快建立必要的监测和管理系统,掌握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来源和总量情况,提高自身碳排放管理能力,做好出口产品碳排放申报工作。
中长期内:重点要推动节能减排。企业应当审慎评估成本控制和降碳策略,通过使用绿电、改造技术工艺和生产流程等更加经济的方式,尽可能降低碳排放,减少碳关税的税基。
CBAM规定如果进口产品碳排放量无法确定,则套用该出口国相应货物的平均碳排放强度作为默认值;如果该产品无法申请出口国的可靠数据,默认值则按欧盟同类产品碳排放表现最差的10%,取这部分同行的排放强度平均值为默认值。对于自身碳排放量不高的企业,如无法计算自身产品的碳排放量而需采用默认值,等于变相增加了自身产品的碳排放量从而增加了碳排放成本。所以企业应该针对自己的产品建立碳数据,进行碳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