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bm碳关税对水泥行业出口欧盟申报填写事项要求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是欧盟出台的一项环境政策工具,旨在应对“碳泄漏(carbonleakage)”的风险,并促使非欧盟国家的生产企业使用更有效的技术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水泥企业首先要核实自身产品是否属于CBAM涵盖的范畴。目前,CBAM主要针对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气这六大行业。这意味着,若水泥企业的产品在出口目标市场为欧盟时,便大概率落入了CBAM的监管范围。 cabm碳关税对水泥行业出口欧盟申报填写事项要求: 原材料及碳排放信息 使用的原材料及隐含碳排放量:水泥生产涉及多种原材料,如石灰石、黏土、铁矿石等。企业需详细列出生产出口水泥所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名称及用量。同时,要核算每种原材料在开采、运输、加工等环节中隐含的碳排放量。这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碳排放追踪体系,可能涉及向原材料供应商收集相关碳排放数据,并结合自身生产流程进行综合计算。 加工企业的直接排放数据:水泥生产过程中的直接碳排放,包括水泥窑煅烧、熟料粉磨等环节中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等。企业要安装专业的碳排放监测设备,实时记录这些生产环节的碳排放数据,数据记录要涵盖排放时间、排放量等关键信息。 间接排放(即电力排放):水泥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电力所对应的碳排放也需核算。企业需获取电力供应商提供的电力碳排放因子数据,结合自身生产过程中的耗电量,计算出因使用电力而产生的间接碳排放量。 前体产品数据(若有):如果出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CBAM涵盖的产品作为前体产品(原料),例如某些特殊水泥生产可能用到的特定添加剂属于CBAM涵盖范畴,那么需根据进口商的要求,详细填写前体产品的相关数据信息,包括前体产品的名称、用量、生产企业信息以及其自身的碳排放数据等。 需要注意的是,产品碳排放量由产品排放强度乘以质量确定。申报人需证明所进口货物的实际排放量和排放强度,从而按照实际排放量来购买凭证。在整个申报资料准备过程中,水泥企业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因为这些资料不仅关乎企业能否顺利出口产品至欧盟,还可能在未来面临欧盟方面的核查。一旦发现数据造假或不实,企业可能面临高额罚款、限制出口等严重后果。 自2023年10月1日起,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已进入过渡期,在2025年底前,进口商应按照CBAM要求报告商品的隐含碳排放量,虽不必支付碳关税,但为后续正式实施做好了铺垫。2026年完全投入运作后,欧盟进口商每年都需申报上一年度进口的商品总数及其隐含碳排放量,同时提交等价的CBAM证书。这就要求水泥企业从现在开始,高度重视出口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积极应对CBAM碳关税带来的挑战。
2025年07月24日